当前头条:明志科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2-12-12 17: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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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正英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罗正英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且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正英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罗正英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何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何艳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则由何艳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何艳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附件: 何艳女士简历 何艳,女,1977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苏州大学工学院管理系助教;2001 年 4 月至今,先后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和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何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